轉知114年度「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」及北區初賽修正實施計畫,請有參賽同學務必注意
1.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7月8日客會語字第11400053562號函辦理。
2.客委會114年5月16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359號函所送旨揭實施計畫之競賽申訴規則
及申訴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,申訴時間點誤植為「各組競賽結束後1小時內提出」,
應修正為「該項比賽成績公布後1小時內提出」;北區初賽實施計畫併同修正。
2.客委會114年5月16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359號函所送旨揭實施計畫之競賽申訴規則
及申訴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,申訴時間點誤植為「各組競賽結束後1小時內提出」,
應修正為「該項比賽成績公布後1小時內提出」;北區初賽實施計畫併同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