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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有關「本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」數位學習關鍵績效指標(KPI)及平安專案內容說明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暨本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辦理。
二、旨案內容業已先行於111學年度「高中職暨國中小資訊組長業務聯繫工作坊」、「全市校長會議」及「全市教務主任會議」說明。
三、有關數位學習KPI說明如下:
數位學習使用時數:
學習平臺時數:每校每月≧平板數*4小時
學習載具時數:每校每月≧平板數*4小時
每校須於3年內完成所有教師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 課程,第1年培訓人數占學校編制內教師數25%。
每校每年至少辦理1場數位學習模式之公開觀議課。
數位素養教師增能研習,每年培訓人數占學校編制內教師數10%。
學習成效評估:每校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學習成效評估,可採用單元前後側、單元後個別補救教學、短期學習扶助或定期評量等方式,由學校自行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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