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新北市立重慶國民中學 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辦法
壹、依據: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貳、宗旨:鼓勵學生發揮美術專長、自由創作,並選拔優秀作品代表參加新北市中區學生美術比
賽。
參、主辦單位:教務處教學組。
肆、作品類別及規格:
作品需個人創作(不得使用AI 人工智慧生成作品),於作品背面用鉛筆寫上班級、座號、姓
名、指導老師(指導老師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,若無校內指導老師,則填無)。另填寫報名
表(如後附件二)浮貼於作品右上及左下方,報名表可上校網下載或開學後至教學組索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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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畫類 |
使用圖畫紙、紙板或畫布,大小為 39 公分×54 公分(即四開圖畫紙),一律不 得裱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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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墨畫類 |
1.大小為宣(棉)紙四開(30~35 公分×60~70 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(可托底)。 2.作品可落款,但不得書寫校名。 3.報名表(如附件二)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別於作品右上及左下方,不要黏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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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面設計類 |
1.題材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(連作 不收)。 2.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〈39 公分×108 公分或 78 公分×54 公分〉,最小不得小 於四開〈39 公分×54 公分〉,作品一律裝框,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。 3.代表學校參加比賽的作品,由學校幫忙裱裝。 4.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需有明確的主題、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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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畫類 |
1.大小為四開(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 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 2.版畫作品須 (1)親自構圖;(2)親自製版;(3)親自印刷。 3.作品正面一律簽名〈簽名一律以鉛筆簽在作品上〉,寫上張數、編號及畫題。 範例: 1/20 ○○ 王小明 第幾件/數量 題目 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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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畫類 |
1.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(39 公分×54 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 2.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,黑白、彩色不拘,單幅、四格、多格漫畫形式均可。 3.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,避免海報形式作品。 4.作品以圖案、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,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,可以畫出痛苦 表情,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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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法類 |
1.作品大小為對開素色宣紙(約 34 公分×135 公分,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 定),一律不得裱裝。 2.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。 3.作品需落款,不得臨摹作品,所寫文字勿使用簡化字,不可書寫校名。 4.報名表(如附件二)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別於作品右上及左下方,不要黏貼。 |
伍、注意事項:
1.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。
2.送件時間及地點~
115年9月1日(二)起至9月9日(三)止,作品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。
3. 繳交之作品必須保證絕無臨摹、抄襲、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情形。
陸、獎勵:
由本校美術老師評選,錄取特優、優等、甲等、佳作若干名。獲獎作品將擇優代表本校參加
新北市中區學生美術比賽。
柒、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