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數位發展部115年1月13日公告修正發布「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」
依據本府115年1月19日新北府研資字第1152430227號函辦理。
「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,為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條文修正及因應實務運作所需,使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各項機制更加完善健全,並契合實際業務推動與執行,故修正本辦法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