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

115學年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說明及申請檢具資料

繳交文件:
一、國中、國小:申請書一份(簽名)
二、高中職:原則上全面免學費,如有例外需繳學費者,除申請書外,
另附繳費收據正本(蓋章)。
【以ATM轉帳或信用卡繳費者,應繳交轉帳單據證明及原始繳費
單(另在收據空白處簽名)】
三、配合教育部實施(簡稱)拉近方案,就讀私立大學子女,如已向學校(私立大學)申請補助者(每學期17500元),不得再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。
四、第一次在本校申請者需繳驗戶口名簿影本(以後則免)
五、本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,相關資料請於115年9月26日前繳交。

備註:夫妻雙方同為公教人員,務請自行協調由一方申請,以免重領。


人事室啟 115.8.25